


你上工,我加薪!
嘉義市政府為推動「十大旗艦計畫藍圖-青世代磁吸」,引導青少年及大專校院之學生探索優勢智能、及早規劃職涯發展,於今年度 (115) 辦理的 115 年看嘉本領暨青職嘉薪計畫中,規劃青年求職嘉薪獎勵補助計畫,針對於嘉義市就業的 18 至 29 歲青年推出「你上工,我加薪」之獎勵,支持青年留在嘉義順利就業與解決企業缺工。

115 年於嘉義市就業的青年
- 須為 115 年到職 的新進員工(勞保生效日須在 115 年期間)
- 年齡介於 18 至 29 歲 之間(於民國 85 年 1 月 1 日至 97 年 12 月 31 日之間出生者)
- 須為領月薪、全時工作的 正職員工,申請時須 在職,且工作地點須位於 嘉義市
- 公司須為 合法立案單位,並須 參加就業保險(含勞保、健保及勞退提撥等)
- 薪資資格規定
- 實領薪資金額高於基本工資 (29,500 元)者:實領薪資金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且不高於4萬元整。(實領薪資為扣除勞健保後,實際領到的薪資金額)
- 實領薪資金額低於基本工資 (29,500 元) 者:應領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。(應領薪資以按月發放之經常性薪資為準,加班費、績效獎金等非經常性薪資則不計算在內)

- 自 115 年期間,青年於同一單位 連續就業滿 3 個完整月份,即可進行首次申請,發給 第一期獎勵金 9,000 元
- 首次申請通過後,以 3 個完整月份為單位,每連續就業滿 3 個完整月份,即可進行接續申請,每期發給 獎勵金 9,000 元
- 可跨至明年申請,每人最多可 申請 12 個月 的獎勵金,開放申請至經費用罄為止,如計畫異動,需依照最新公告政策辦理。
- 若到職或離職月份非完整月份,則不計入獎勵金計算期間

- 於 115 年 全年度開放 青年申請,獎勵計算期間為 115 年期間 投保勞工保險之生效日起算,並依照下列申請期限進行申請,逾期則不再受理。
- 首次申請|115 年 9 月 30 日 (含) 前到職者
- 申請期限:116 年 1 月 15 日(開放補件至116 年 1 月 31 日)
- 最遲須於 116 年 1 月 15 日送達申請文件(若採郵寄送件則以郵戳日期為準)
- 若無法於期限前取得薪資單或其他佐證文件,請務必於期限前送達申請文件保留資格,再於 116 年 1 月 31 日前補件
- 首次申請|115 年 10 月 1 日 (含) 至 12 月 31 日到職者
- 申請期限:116 年全年度開放申請(如計畫異動,需依照最新公告政策辦理)
- 請於工作期滿 3 個完整月份後,即可提出申請

首次申請
- 若為申請 第一期獎勵金 9,000 元,請依下列說明準備文件,並將 紙本文件 以 郵寄 或 親送 方式送件至將才工場有限公司
- 求職獎勵金申請書
・請勿以手寫方式填寫 - 國內金融機構帳戶資訊表
・限使用郵局帳戶,未提供者不予撥款
・請勿以手寫方式填寫 - 申請切結書
・需本人簽名或蓋章 - 在職證明
・須含任職單位名稱、申請者姓名及職稱
・用印公司大小章、發票章或人資專用章(擇一) - 申請當月的勞保投保證明
・請於提出送件申請當月份進行下載
・須含姓名、列印日期、投保薪資、任職單位名稱、投保生效日、前一任職單位名稱及退保生效日 - 所有申請月份的薪資證明
・實領薪資金額高於基本工資者:檢附薪資單或薪轉證明(擇一)
・實領薪資金額低於基本工資者:檢附薪資單 - 【送件資訊】
將才工場有限公司
地址:600嘉義市西區中興路 185 號 8 樓
電話:(05) 233-0513
接續申請
常見 QA 問答
可以,接續申請也可以一次請領之前未申請的獎勵金
請公司於在職證明註記實際工作地點
不需要,但若沒有識別證則需請公司開立在職證明
不行,每人只有一次申請機會,離職後就無法申請

- 請於繳件期繳交申請資料,經首次審核通過後,將以電子郵件寄送審核結果通知信,並發給核定編號,以進行接續申請。
- 繳件期:每月 1 日至 15 日,若於 15 日後繳件,將與次月申請資料一起審核。
- 審核期:每月 16 日至次月 30 日,經市府審核後,將透過公文與電子郵件通知審核結果。
- 撥款期:將於通知審核結果後的一個月內,進行撥款
- 由於申請件數眾多,審核與相關行政作業需時較久,申請送件後請協助耐心等待電子郵件通知

- 申請對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不予發給獎勵金;已發給者,經撤銷或廢止後,應追還之:
- 112-114年受獎勵者。
- 公立單位(含政府機關、學校、醫院、國(公)營事業單位)及其行政委託或駐點派遣人力,其薪資來源為政府預算者,不得申請。
- 經查核有不實申報或虛偽文件情事者。
- 為雇主或其負責人的配偶、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的旁系血親。
- 規避、妨礙或拒絕廠商及機關查對者。
- 其他違反本計畫的規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