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正在找工作嗎?或是今年剛好有轉職的安排呢?只要今年 (114年) 在嘉義就業,就有機會每個月拿 3,000 元獎勵金,想要幫自己加薪嗎?請繼續看下去!
114年青年求職嘉薪獎勵補助計畫
🚨 115 年辦法更新提醒
- 勞保生效日於 114 年度期間者,適用 114 年申請辦法
- 115 年 1 月 1 日起,接續申請調整為以 3 個完整月份為單位進行申請
- 因應 115 年嘉義市政府作業流程調整,僅開放使用中華郵政帳戶進行申請,請於 115 年 3 月 31 日前,重新提交《國內金融機構帳戶資訊表》進行帳戶變更
申請資格
- 須為 114 年到職 的新進員工(勞保生效日須在 114 年期間)
- 年齡介於 18 至 29 歲 之間(於民國 84 年 1 月 2 日至 96 年 12 月 31 日之間出生者)
- 須為領月薪、全時工作的 正職員工,申請時須 在職,且工作地點須位於 嘉義市
- 公司須為 合法立案單位,並須 參加就業保險(含勞保、健保及勞退提撥等)
- 每月應領薪資介於 28,590 元 – 40,000 元 之間(不得低於基本工資,最低門檻會因應法規調整)

- 112-113年受獎勵者。
- 公立單位 (含政府機關、學校、醫院、國(公)營事業單位、行政委託/補助) 及駐點派遣等薪資來源為政府預算之人力。
- 不實申領。
- 同一申請事實重複申請。
- 受僱青年為雇主或其負責人的配偶、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的旁系血親。
- 同一青年於相同期間已領取其政府機關相同性質的補助或津貼。
- 規避、妨礙或拒絕廠商及機關查對者。
- 其他違反本計畫的規定。
獎勵標準
- 自 114 年期間,青年於同一單位 連續就業滿 3 個完整月份,並且仍為在職狀態,即可進行首次申請,發給 第一期獎勵金 9,000 元
- 首次申請核定通過後,以 3 個完整月份為單位,每連續就業滿 3 個完整月份,即可進行接續申請,每期獎勵金 9,000 元
- 每人 最高發給 12 個月 的獎勵金,直至經費用罄為止,開放申請至經費用罄為止,如計畫有變,將依最新政策辦理
- 完整月份
- 若於當月第一個工作天前到職,且當月最後一個工作天時仍在職,該月視為完整月份
- 若於當月第一個工作天之後到職,或在當月最後一個工作天前離職,則該月不視為完整月份,不計入獎勵金計算期間
- 到職日以勞保加保生效日為準,離職日以勞保退保生效日為準。
- 在接續申請階段,若未達3個完整月份即離職,可針對尚未申請但符合資格的完整月份申請獎勵金

申請時程
- 於 114 年 全年度開放 青年申請,獎勵計算期間為 114 年期間 投保勞工保險之生效日起算,並依照下列申請期限進行申請,逾期則不再受理。
- 首次申請|114 年 9 月 30 日 (含) 前到職者
- 申請期限:115 年 1 月 15 日(開放補件至115 年 1 月 31 日)
- 最遲須於 115 年 1 月 15 日送達申請文件(若採郵寄送件則以郵戳日期為準)
- 若無法於期限前取得薪資單或其他佐證文件,請務必於期限前送達申請文件保留資格,再於 115 年 1 月 31 日前補件
- 首次申請|114 年 10 月 1 日 (含) 後到職者
- 申請期限:115 年全年度開放申請
- 請於工作期滿 3 個完整月份後,即可提出申請

申請流程
- 繳件期:每月 1 日至 15 日,若於 15 日後繳件,將與次月申請資料一起審核。
- 審核期:每月 15 日至次月 30 日,經市府審核後,將透過公文與電子郵件通知審核結果。
- 撥款期:將於通知審核結果後的一個月內,進行撥款
- 核定編號:經首次申請審核通過後,將以電子郵件寄送審核結果通知信,並發給核定編號,每位申請者的核定編號是固定的、不會變動。

申請文件
首次申請
若為申請 第一期獎勵金 9,000 元,請依下列說明準備文件,並將 紙本文件 以 郵寄 或 親送 方式送件至將才工場有限公司
將才工場有限公司
地址:600嘉義市西區中興路 185 號 8 樓
電話:(05) 233-0513
收件人:將才工場有限公司

接續申請
若為接續申請 每月獎勵金 3,000 元,請依下列說明準備文件,並到計畫官網填寫【接續申請】表單進行申請。
- 申請當月的勞保投保證明
- 須含姓名、列印日期、投保薪資、任職單位名稱、投保生效日、前一任職單位名稱及退保生效日
- 所有申請月份的薪資單
- 每個月皆須提供,若使用官方薪資單範本,則須「用印公司大小章」或「檢附薪轉證明」
- 若投保於 職業工會 則須提供 在職證明
- 在職證明須含任職單位名稱、申請者姓名及職稱,並用印公司大小章、發票章或人資專用章
- 接續申請填答須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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